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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)》新闻发布会在上海举行

2月21日,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新闻发布会。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张兵,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,上海市规划资源局副局长张玉鑫,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李如海,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顾浩出席发布会,共同回答记者提问。


2月21日,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新闻发布会。

近日,国务院批复由上海市、江苏省和浙江省共同编制的《规划》,为示范区规划、建设、治理提供了基本依据。《规划》是国内首个跨省域共同编制报国务院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;是《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(2021-2035年)》印发后,首个由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国土空间规划;也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,首个由国务院批复实施的国土空间规划,为其他地区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积累了经验,提供了借鉴,对深化“多规合一 ”改革、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。

浙江省如何落实、体现《规划》的生态绿色这一亮点?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顾浩表示,一是在示范区层面,通过打造一个绿心、建设两条绿廊和构建三条珠链,筑牢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基底;通过设置河湖水面率、蓝绿空间占比、重要生境保护程度覆盖率等一系列特色指标,强化水乡生态基底的硬约束。二是在嘉善片区层面,通过完善规划体系、建设规划“一张图”,推动规划的实施落地、提高空间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;通过用存量盘活倒逼嘉善发展方式的转变,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;通过规划“一张图”的应用,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。

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以来,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作为“三级八方”的主要成员,积极组织、协调嘉善县做好示范区的规划工作,充分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许多问题和各方诉求。下一步,浙江省将严格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和相关要求,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示范区的规划建设工作,并在自然资源部的指导下,加强与上海、江苏的合作交流,共同全力推进示范区建设,展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场景。

来源:厅空间规划局、省空间规划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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